【愛情合約】
關於情人的節日,
從我們認識時,
妳就已經知道,
我不在乎七夕或西洋,
聖誕或新年。
能如何過這些節日,
決定妳生命的泉源。
這樣的我們,
怎麼在一起?
我愛不愛妳?
妳問。
愛。
我們一致同意,
只要夠愛,
就一定想得出能夠好好在一起的辦法。
為了在一起,
我們選擇各退一步。
在其他的日子,
我是皇帝,
妳是奴婢。
除了不得發福,
妳得洗衣燒飯擦地板,
出外穿得像公主,
在家穿得像蕩婦。
在情人的節日,
妳是公主,
我是奴才。
妳提出的任何真心話大冒險,
我只能拍手稱讚,
和使命必達。
妳不覺吃虧?
我問。
只要夠愛,
便不覺得。
妳說。
只要男人願意兌現曾經許下的諾言,
女人便覺得甘願,
值得,
願意等。
只因為她愛上。
會愛上誰,
常常不是自己能預測的。
不幸愛上時,
只好給自己一個希望,
說服自己相信。
愛上了的女人,
試探著男人願不願意為了自己,
再心甘情願地退讓一些。
如果他只願意退一小步,
她還是認為男人比她想像中的還愛她一百倍。
其實,
中秋和端午,
重陽和教師,
清明和兒童,
母親和父親,
初一和十五,
也是情人節。
妳說。
中秋和端午。
我回。
耶!
妳雀躍。
我笑。
愛情裡沒有公平,
只有夠不夠愛,
甘不甘願,
退不退讓。
我們立下契約,
如果有一天一切變了,
其中的一個人開始推拖,
那不是因為時間的變化,
不是因為雙方的忙碌或懶散,
不是因為你我的老去或腐朽,
只是單純因為有人停止愛了。
何需想藉口?
承認,
不難。
雖然想相愛一萬年,
但如果在到期之前,
愛就消耗完,
契約便失效,
放對方自由。
三次推拖,
關係結束,
沒得解釋,
沒得回頭。
不夠愛的愛,
不甘願,
難雀躍,
難相信,
可回憶,
不給留。
每年不是情人節日的那一天,
檢討是否續約。
女人再次測試。
好。
我說。
耶!
妳雀躍。
當我們一起陷入愛情的世界裡,
妳我在不同的高度間來回角力,
期待對方吐出的熱情,
嗜噬各自賞賜的退讓,
緊貼雙方燃起的溫度。
心中祈禱,
我們永遠不會輕易放棄角力,
變得只能一道站在同一高度,
失望看著對方帶著藉口離開,
心中難過著原來只是不夠愛,
眼中輕蔑。
不會。
妳說。
只要男人願意兌現曾經許下的諾言。